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县各有关单位:
《灌南县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9日
灌南县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方案
公路周边、航道周边、港口周边、铁路周边是展示一个地区自然环境、城乡发展和文明水平的重要区域和窗口。经过多年来的整治,灌南县交通干线沿线环境品质得到明显提升,但部分区段仍不同程度存在“脏乱差”现象,违法设施和广告清理不彻底,成为城市建设的“短板”。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五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连政办发〔2017〕7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用三年时间,扎实开展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综合施策、长效管理,全面整治交通干线沿线环境问题,不断改善交通干线沿线环境面貌。
一、工作目标
到2019年,交通干线沿线影响环境的“脏乱差”问题得到全面整治,违法设施及广告得到全面清理,综合环境得到全面提升,保洁水平达到全市领先;打造222公里绿色廊道,新增绿化面积376万平方米,交通干线沿线绿化总面积达到916万平方米,成为灌南靓丽的景观带和风景线。
普通国省道周边。普通国省道公路用地范围内可绿化区域绿化率达100%,建成公路用地外单侧宽度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的绿色通道,新增绿化面积120万平方米,普通国省道公路绿化总面积达到380万平方米。实现路面、公路用地和建筑控制区“八无”要求(无堆积物和垃圾箱、无洗车点和修车铺、无摆摊设点和打谷晒场、无违法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无违法搭接道口和占用挖掘公路、无违法跨越和穿越公路设施、无公路非法标志及广告、无路肩边坡非法种植物),改善公路沿线环境,提升公路通行能力,控制道路交通事故。
积极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快转变发展思路和发展方式,实现农路路网结构明显优化,通畅水平明显提高,安全条件明显改善,质量明显提升,养护全面得到加强,路产路权得到有效保护,路域环境优美整洁,农村客运和物流服务体系健全完善,实现城乡交通一体化,适应新型城镇化建设要求。
高速公路周边。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可绿化区域绿化率达100%,全面建成单侧宽度20—50米的绿色通道,新增绿化面积120万平方米,绿化总面积达到260万平方米,实现“五无三化”要求(无垃圾、无非法堆积物、无非法搭建物、无非法种植物、无违法广告设施;彩色化、珍贵化、效益化),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设施设置和发布100%合法、安全、美观。
内河干线航道周边。用地范围内可绿化区域绿化率达100%,全面建成单侧宽度20—60米的绿色通道,新增绿化面积100万平方米,绿化总面积达到240万平方米。盐河灌南段和灌河共计60公里高等级干线航道两岸(城镇段30—60米、乡村段20—30米范围)存在的“脏乱差”环境问题全面整治到位,违法建筑、碍航设施等全面清理到位,实现“三无两洁”要求(无违规构筑物、无碍航设施、无垃圾;航道两岸整洁、水面清洁)。内河干线达标航道全面建成绿色生态走廊,内河干线航道城区段打造成城市宜居、亲水和文化走廊。
港口码头周边。公用港口码头绿化率达可用绿化面积的100%。全面完成港区内非法码头整治,全县主要港口全面建成水污染防治设施,干散货码头粉尘综合防治率70%以上,港区环境实现“四无六净”要求(无白色污染、无烟头纸屑、无瓜果皮核、无垃圾污物;路面净、道牙净、收水口净、便道净、树坑净、墙根净)。
铁路周边。连盐铁路、连淮扬镇铁路沿线可绿化区域绿化率达100%,全面建成单侧宽度20—50米的绿色通道,新增绿化面积36万平方米,铁路沿线绿化总面积达36万平方米。实现用地红线内无违章建筑和破旧建筑物,红线外侧至100米范围内,全面实现“六无一有”要求(无违法私搭乱建的建(构)筑物及附属物、无破旧建筑及残墙断壁、无乱堆物料、无暴露垃圾渣土及“白色污染”、无违法及破旧广告牌匾、无河塘漂浮物;有绿化隔离带或隔离墙);红线外侧旅客视野所及1000米范围以内,对沿线建筑物和村庄、农田林网、道路网、河湖水系网、企业烟囱进行综合治理,达到美观、整洁标准。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开展普通国省道周边洁化绿化美化行动
1. 推进路域洁化。整治路面抛洒滴漏、乱倒乱扔、乱贴乱画等污染公路及其设施行为,迁移公路沿线污染源。清理疏通公路路肩、边坡、边沟,拆(清)除公路用地和建筑控制区的违法建筑物及其他堆积物,清除占用桥下空间堆放易燃、易爆危险品,迁移利用桥梁附着管线设施、搭建住房等生产生活设施,同步修筑围栏、种植绿化等设施。规范沿线建筑工地施工车辆装载和进出公路清洗保洁行为,实施机耕道搭接公路的路面硬化等。实施更严格的桥梁保护措施,取缔并控制公路桥梁安全保护区域内危及公路安全的违法作业。
2. 提升绿化美化水平。坚持公路绿化安全与环保并重建设,提升公路沿线绿化水平,美化公路视觉环境。清除或迁移相交道路通视范围内影响视线的行道树,控制相交道路通视区农作物等种植物高度。优化路面行车区域绿化设置,控制中间带开口路段防眩树高度,规范侧分带开口路段行道树种植和修剪养护。规范穿越、跨越、埋设等占用利用公路行为,积极推进电信、电力等管线采取地埋方式设置。
3. 保障交通畅通。归并和严格控制公路平面交叉特别是中间带、侧分带、搭接道路的开口。推进大中型交叉口非机动车道、左转车道、右转加(减)速车道和标线岛改造。完善小型交叉或搭接路口加铺转角建设。规范交叉路段范围内示警、控制、指路、引导等交通安全及路权设施设置。清理公路用地范围的非交通标志和广告设施,取消占用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道或影响非机动车通行的停车位,取缔非法设置的搭接道口(交叉口)。规范公路沿线引导标志设置,实施过村过镇路段路面(建筑物距离路面6米及以上)、机非分隔(硬路肩4.5米及以上)和辅道设施改造。
4. 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全面建设好农路,到2018年,农路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比重提升至30%,到2020年,县道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比例不小于90%。全面管理好农路,大力整治农路路域环境,加强绿化美化,提高农路绿化率,打造畅安舒美的通行环境。全面养护好农路,到2020年,养护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农路列养率达到100%,经常性养护率达到100%,优、良、中等路的比率县道不低于90%、乡村道不低于80%。全面运营好农路,加快淘汰老旧农村客运车辆,大力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加快镇村公交首末站、回车场、候车亭(牌)等基础设施建设,到2020年,镇村公交开通率基本达到100%。
(二)开展高速公路周边洁化绿化美化行动
1. 推进路域洁化。集中清除垃圾,2017年5月底前,清除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高速公路桥涵下方、高速公路两侧(包括地面和屋顶)的白色垃圾、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清理非法堆积物搭建物种植物,2017年9月底前,依法清理高速公路桥下空间内的非法堆积物、非法搭建物、非法种植物;依法清理高速公路两侧非法搭建物。
2. 提升绿化美化水平。坚持绿化安全与环保并重建设,对全县高速公路两侧绿色通道和用地范围内的绿化进行提档升级,重点提升城市出入口、互通枢纽区、服务区等区域的绿化景观,形成高速公路隔离栅内外2条层次分明的绿化带。
3. 开展建(构)筑物出新。2017年6月底前,对高速公路两侧的建(构)筑物陈旧立面进行粉刷,对破旧屋顶进行整修;对高速公路上跨桥防落网进行整修;对涂料剥落的上跨桥进行重新涂装。
4. 清理规范广告设施。用1年时间全面开展清理规范工作,全面拆除高速公路用地及外缘起100米范围内违法广告设施;严格按照《江苏省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设施管理办法》规定的间距要求,减密建筑控制区外广告设施数量;对新(改)建高速公路和新增互通导致进入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的广告设施予以迁移;修复出新设置不规范、版面破损、布幅拖挂、结构锈蚀的广告设施。
(三)开展内河干线航道周边洁化绿化美化行动
1. 推进航道洁化。清除内河干线航道垃圾,2017年6月底前完成内河干线航道垃圾摸底调查,完成干线航道内船舶固定区域存放的生产生活垃圾、水面漂浮垃圾等清理工作。2017年12月底前完成航道两岸厂矿企业、居民随意排放、丢弃的砂石、泥土、废矿、建材等生产生活垃圾及其他废弃物清理。清理碍航设施,2018年底前整治维护存在安全隐患的危旧跨河桥梁;整治低标凌乱的跨河管线;清理未经批准设置的浮吊、水上吊船;清理加油船、货郎船、住家船等非营运船舶;治理船舶乱停乱靠,清理非法靠泊点;治理农户、渔民布设的侵占航道的基桩围网等。清理非法违章建筑,2019年6月底前拆除未经批准建设的内河航道非码头装卸点、非法堆场;废弃不用、违章的取水灌溉口等老旧生产设施;两岸污水排放管线;船闸上下游引航道两侧违章建筑等。
2. 加强航道绿化。2019年6月底前对航道沿线绿化、景观等进行提档升级,单侧20—60米绿色通道,确保全面绿化到位,提高绿化品质。科学界定内河干线航道两岸绿化范围,明确绿化责任,探索通过示范工程建立干线航道绿化长效管养机制。
3. 提升航道美化水平。2017年,配合全市完成干线航道沿线交通船闸、水上服务区等设施景观规划。2019年6月底前,重点推进城区段干线航道整治,建设为城市示范景观带、旅游带、居住走廊、休闲和文化走廊。2019年底前,建立健全内河干线航道环境整治长效机制,研究制定相关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养护标准和实施标准。
(四)开展港口码头周边洁化绿化美化行动
1. 深化非法码头专项整治。继续深入开展非法码头专项整治工作,2017年全面开展内河干线航道沿线港口非法码头专项整治,并不断巩固专项整治成果,确保不发生新的违法违规行为;2018年推进非法码头清理扫尾工作;到2019年底,全面完成内河干线航道沿线港口非法码头专项整治,确保灌南县内河港口健康有序发展。
2. 加强港口粉尘和水污染综合治理。深入开展港口粉尘、水污染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推进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能力建设,对达不到环保要求的港口码头限期整改。
3. 美化提升港容港貌。加强港区绿化带建设和维护管理,着力提升港内绿化质量。做好货物堆码标准化工作,全面推行货物标准化、规范化堆码苫盖;车辆和流动机械定置化摆放,工作车辆与生产流动机械分置,组织港口设备设施定期清洁。全面配合市级层面开展港容港貌提升专项行动。
(五)开展铁路周边洁化绿化美化行动
1. 开展铁路沿线环境整治和绿化工作。在建的连盐铁路、连淮扬镇铁路由各相关部门和乡镇按照本方案整治要求,结合建设进度,制定环境整治及绿化规划方案,同步推进沿线绿化栽植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2. 建立健全环境整治和绿化工作长效管理机制。配合市有关部门编制完成《连云港市铁路沿线环境整治工程实施标准》、《连云港市铁路沿线绿化工程实施标准》;对照有关考核细则,做好实施工作。
三、进度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1月)。全面调查摸底,各乡镇、各部门制定具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工作氛围,明确部门分工,全面完成垃圾清理工作,路域环境和广告牌整治初见成效。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2月—2019年5月)。全面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县有关部门指导督查集中整治进展,并配合新闻媒体加强宣传。交通干线沿线绿化全面改善,非法违章建筑全面清除,路域环境全面提升。完成非法码头清理整顿,开展港口粉尘治理。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9年6月—2019年9月)。铁路沿线整洁美观,绿化实现网络式覆盖。完成干线公路绿化及两侧绿色通道提档升级工作。全面建成干线航道绿色走廊,城郊段建成宜居、亲水和特色文化走廊。完成港口粉尘治理。总结评估、验收巩固并转入长效治理阶段。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县级推动、乡镇负责、部门指导”原则,县政府成立交通干线沿线环境整治推进组,统筹协调全县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推进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交运局,县交运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乡镇负责本辖区内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各项具体工作。
(二)明确部门职责。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交通、住建、林业、财政、公安等各部门,需要县级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取得实效。各部门具体分工见附件。
(三)强化推进落实。推进组办公室按照整治方案,组织成立普通国省道、高速公路、航道、港口、铁路等5个专项工作组,明确专项整治各项工作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以及职责分工,抓紧制定实施计划,细化分解目标任务,落实时间要求,指导各项有序开展工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按照目标任务要求,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四)注重宣传引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工作指导,让广大群众深入了解、积极支持、主动参与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动员全社会共同建设整洁优美的城乡环境。
(五)严格督查考评。县政府将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纳入督促检查和考核奖励范围,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工作机制,制定考核办法,组织具体实施。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对整治工作的督查推进。
附件:灌南县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部门职责分工
附件
灌南县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
部门职责分工
按照“县级推动、乡镇负责、部门指导”原则,灌南县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涉及的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1.各乡镇。负责辖区内重要交通干线沿线(交通干线用地路肩外)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处理综合整治工作中的矛盾。
2.县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做好综合整治中的舆论宣传,进行正面引导,营造良好整治氛围。
3.县交运局。负责指导管辖范围内的重要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普通国省道路肩外缘以内、高速公路隔离栏以内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4.县港口局。督促指导管辖范围内的有关企业做好沿海和内河港口码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5.县铁路办。负责推进落实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6.县公安局。及时处置阻碍依法行政职务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在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中发生的以“暴力、威胁方法”或者其它方式阻碍相关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执行职务的违法犯罪行为,相关行政执法机关要及时拨打110报警,公安机关指令相关警种部门迅速出警,对相关违法犯罪嫌疑人依法 及时予以严厉打击。
7.县财政局。负责安排综合整治以奖代补专项资金并纳入预算。鼓励国有融资平台多元化筹措资金,用于环境综合整治。
8.县环保局。负责指导沿线环境整治工作。负责交通干线沿线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9.县住建局。负责指导推进交通干线沿线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10.县城管局。在交通干线用地控制线和管理范围以外的城区范围内开展店外占道经营、户外广告、违法建设、堆放物料、生活和建筑垃圾清理整治工作。
11.县水利局。负责指导交通干线沿线县属河流湖泊范围的水岸或堤坝码头、行道树等环境整治。负责指导水利管辖范围内航道绿化美化和环境卫生工作。
12.县林业局。负责交通干线沿线绿化建设管理。负责指导制定绿化方案。协助交通或市政部门开展绿色通道建设。
13.县市场监管局。加大对利用违法广告设施非法发布广告行为的检查力度,通过没收违法所得、纳入黑名单管理等手段切断违法广告设施利益驱动源。
14.县法制办。加强相关执法工作法制保障,对执法行为进行监督,视情组织修订或者制定长效管理规定。
15.县规划局、国土局、海渔局、农委等部门。做好部门职责范围内相关工作。
16.上海铁路局。负责铁路用地红线范围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17.通信、供电、自来水、燃气等部门。负责整治沿线非法跨越和穿越设施、所属杆线迁移和地埋改造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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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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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9日印发